陷阱1 “销控表”真假难辨
购房者容易受表面的“热销”所蒙蔽,张贴在售楼现场、反映销售进度的“销控表”正在成为开发商制造气氛的道具。
律师支招:最准确的预防方法是到房产交易中心查阅正确的房源销售数字,以免跌入“抢购”陷阱。
陷阱2 “认购协议”引你上钩
开发商制定认购协议,让购房者误认为是购房买卖合同,签定后支付数额不菲的定金,购房者却以为是首期。后来又以种种理由变相涨价,如购房者不同意,开发商就不与购房者签定买卖合同。
律师支招:付出首期款后,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开具“收到购房款”的凭证,而非“订金”凭证。
陷阱3 “全装修”房两张合同
购房者购买全装修房时,分别与房产商、装修商签定合同。当实际装修与标准不符时,开发商与装修商相互推诿。购房者如拒收房屋,开发商认为购房者违约,要收回房屋并索取违约金。
律师支招 全装修房纠纷发生较多。孙先生不应贪图逃避契税等小便宜,去采取“两本合同、两张发票”的模式,应该坚持“一本合同、一张发票”。
陷阱4 定金改为“诚意金”
房地产中介公司要求买方支付“诚意金”,并说明“诚意金”并非定金。如果买方提出不买,中介就会没收“诚意金”。
律师支招:表面看来买方付出的不是定金,产生纠纷也不会有损失。但实际上“诚意金”具备定金性质。购房者应详细了解“诚意金”的处理方式,并留底所签订的协议。
陷阱5 交房不过户
中介利用自身的职业便利,将房产“吃”进,将房屋产权做在员工、亲属等人的名下,再以房子抵押向银行贷款,随后收取买方房款,给买方入住,但并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律师支招: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购房人应主动前往房屋所在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房屋产权情况,尽量争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产过户时限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陷阱6 不交房也入住
有的开发商实际未取得入住许可证,但为了逃避违约责任,提前向小业主发出《入住通知书》,造成购房人入住的事实。
律师支招:入住前,一定要拿到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才掌握主动权。
陷阱7 侵犯业主私有财产
开发商分两期开发一块地,但在二期开发时随意侵占一期的公摊面积。一期业主就在不知不觉中为开发商白交数额不菲的房款。
律师支招:车库长期不用时,可主动委托物业公司出租,并签订出租协议。
陷阱8 擅自更改小区规划
开发商随意变更已经与小业主在合同中约定的规划红线。有的开发商会将未开发的二期楼盘地块临时作为一期楼盘的绿地,或景观设施,等到后期开发项目启动后,原有的绿地规划化为乌有。
律师支招:妥善保存楼书等用于宣传的广告资料,日后将成为你的有力证据。 从手机浏览器访问《生活宝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