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在“内部认购期”选房,开发商会要求你交1000-5000元的诚意金,一般而言,诚意金是可退的;若要求你交20000—50000元“定金”,“定金”不能退,这时就应谨慎,防范“定金陷阱”。
购房风险不能不防
开发商热衷“内部认购”,是想借此控制一批潜在的购房者,还可以给人造成该楼盘已被抢购一空的假象。消费者追捧“内部认购”,则是因为这时候买房,每平方米通常要比开盘后的价格低一两百元,也容易买到理想的楼层、户型。业内人士称,这类商品房提前预售,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核准。消费者购买后,有可能无法取得房产证、土地证。深圳方向置业顾问公司一位姓郑的市场总监指出,根据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须取得预售许可证,若开发商隐瞒真实情况,擅自预售,将受处罚。但是,若开发商如实相告,购房人在已知的情况下,仍愿意交付订金,政府部门也不好强行制止。同时,她提醒购房者,“内部认购”后,倘若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子或房子出现质量问题,甚至遇到开发商“携款而逃”,买房者都难以受到法律保障,购房者也应把这部分风险考虑在内,特别是对于小开发商的楼盘,更应谨慎。
何谓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主要指开发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的一种前期认购活动。但是实际操作中,它的“销售”对象并不仅限于内部,而是向社会开放。在此期间的认购者,一般能享受一些特殊优惠政策,比如开盘后的优先认购权、赠予数月的物业费、房价折扣等。双方一旦达成协议,待项目销售手续齐备,正式开盘以后,认购人就可以按照内部认购期间达成的协议,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认购书或购买合同了。另外,也有少数楼盘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推出“内部认购”期只是为了试探市场反应的销售策略。 从手机浏览器访问《生活宝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