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康盛服务公司经理杨春妹被控在国企改制过程中,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220余万元,并非法占有价值707万余元的土地以及挪用公款。24日,杨春妹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称,杨春妹于2001年间,利用担任北京市怀柔县服务公司、北京康盛服务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在北京康盛服务公司所属企业改制中,采用低估资产、虚假折抵的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价值人民币1220余万元;同年,杨春妹采用无偿转让国有土地的方式,非法占有北京康盛服务公司8000余平方米土地,价值人民币707万余元。此外,2000年,杨春妹还私自将本单位公款35.8万余元用于她购买怀兴饭庄的股份。
庭审前,杨春妹所在工作单位的许多现职员工和退休职工进入法院旁听,由于现场旁听人数众多,法院临时调换了最大的法庭审理。在庭审中,杨春妹当庭否认控罪,称三项指控都不属实。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从手机浏览器访问《生活宝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