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看守所死亡 检察院鉴定为狱医延误治疗时机 |
作者:检情 时间:2020-06-07 |
描述:阜南看守所驻所医生未及时进行有效治疗,延误了治疗时机,在患者病情紧急时刻脱离患者。死者家属律师周兆成称,申友证被延误8个小时后才送医。看守所工作人员是否涉嫌失职和渎职犯罪,鉴定书中没有提到。 |
《生活宝典shenghuobaodian.com》讯 6月5日,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二次鉴定结果认定,阜南看守所驻所医生未及时进行有效治疗,延误了治疗时机,在患者病情紧急时刻脱离患者。死者家属律师周兆成称,申友证被延误8个小时后才送医,下一步将提起国家赔偿。
6月5日上午,在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院方将《阜阳市人民检察院鉴定意见通知书》(阜检四部鉴通〔2020]1号)交给死者申友证的家属。
鉴定意见书中写道:阜南县看守所驻所医生在明知申友证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情况下出现胸痛时,未尽到高度重视义务,未及时进行针对性排查和有效治疗,延误了患者接受早期规范诊治的时机,在其病情发展到心源性晕厥的紧急时刻脱离患者,救治方案存在错误。
申友证的妻子得知这个结果后,放声痛哭,她说:平时家人全靠申友证赚钱养家,没有想到老公会死在看守所内,老公虽然有心脏病,如果能够及时治疗也许就不会出到这样的结果。
申友证的儿子申某质疑说:既然鉴定意见非常清楚说明父亲的死是看守所延误治疗和治疗方案错误,医生是否有执医资格,看守所工作人员是否涉嫌失职和渎职犯罪,鉴定书中没有提到。(没有提到是可以的,因为这份是死者死因鉴定,失职和渎职犯罪提请检察院进一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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