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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出售廉租房指标为由 骗200余万元

作者:邓文婷 程斌  时间:2014-07-20
描述:罗康还从地摊处配了3把钥匙交给张兵。

  3人虚构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以出售廉租房指标为由,收取他人的指标转让费等共计200余万。昨天,渝中区法院对这起特大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1人获刑13年半,1人获刑6年,1人因患病中止审理。

  “通过熟人可拿到廉租房指标”

  2009年11月,罗康告诉张兵,渝中区王家坡片区要拆迁,将在原地修建江景廉租房。“我可以通过熟人拿到指标,转让费1万。”张兵立即答应了罗康,还介绍2个朋友,购买了指标。罗康还从地摊处配了3把钥匙交给张兵,“过不了多久,你们就可以住进去了。”听说还有精装修房,张兵又交了1.5万。罗康又以装修款等理由诱骗张兵及朋友缴了12万元。

  罗康还以同样的方式,收取了康某2.5万。

  “被骗者一起行骗”

  之后康某发现,罗康给的钥匙,根本不是防盗门的钥匙。他和张兵找到了罗康。

  “房子只是幌子,我是以这种方式骗钱。”罗康说出了实情,还让张兵和康某都加入进来。3人开始进行团伙作案。2010年9月,康某以女儿的名义注册了“重庆某投资有限公司”,让罗康以开发商的身份出现,康某则负责销售。

  2010年10月11日,康某虚构渝中区李子坝华村车站186号拆迁,将新建一批安置房,对外宣称这批房屋系开发商和政府另外多修的计划外的安置指标房。

  罗康他们3人收取他人定金和购房款,诈骗他人钱财。还发展下线,让“业务员”为他们销售所谓的安置房,骗取200多万。

  主要针对重庆周边郊县的客户

  去年,这起诈骗案在渝中区法院审理。康某在法庭上供述:“我们主要针对重庆周边郊县的客户,因为他们在主城购房的愿望强烈,而且消息相对闭塞。”据统计,这起诈骗案中的受害者95%以上都是重庆周边郊县的市民。

  今年8月,渝中区法院对这起诈骗案进行宣判,康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半,罚金2万。张兵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5000元。审理过程中,罗康因患上精神疾病,法院依法裁定中止对他的审理。(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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