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下旬,柳女士持户口簿到黄贝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身份证,经查其所持户口簿是伪造的,原来该户口簿是其丈夫“陈某佳”花80元找人制作的,“陈某佳”的真名叫麦某林,而且早有妻子,且并未离婚。近日,龙岗区检察院以麦某林构成重婚罪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实,麦某林早于1991年与杨姓女子登记结婚,1997年分居,但一直未办理离婚手续。2002年麦某林以“陈某佳”的假名认识了柳女士,两人于2003年结婚。麦某林明知道无法办理结婚证,还谎称民政局有熟人,不需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只是让柳女士和他去拍照片。之后,麦某林到外面找人办了假结婚证给柳女士。
之后,柳女士叫麦某林把她的户口迁到深圳,麦某林就跟柳女士说办了。2007年,两人的儿子出生,柳女士说要给儿子入户,麦某林没有办法,又找人做了假的户口本、计生证等。直到案发当天,柳女士才知道与自己生活近10年的丈夫早有妻儿,自己与丈夫的结婚证、户口簿等证件竟然通通都是假的。 从手机浏览器访问《生活宝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