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词语意义的失效现象
例如,“畏罪潜逃”这个常用词组短语,它会随着情形的严重程度不适用。一般的罪行(放火、打伤人等)做案后惧怕抓住判刑而逃跑,此时说它“畏罪潜逃”是可以说的通的。然而,当它将人杀死而后逃跑,这种情况使用“畏罪潜逃”就是在情理上说不通的,人都敢杀,还怕什么罪吗?畏罪也就无从谈起了。
2、词语意义随社会发展而改变的现象
例如,“奇葩”一词,一直以来,人们说百花争奇斗艳,一枝独秀,都是将“奇葩”一词做为褒义来使用。今天,“奇葩”的意义已经于这个词语的原意有所不同了,现在被人们认为是特别的另类(不合常理)的东西,含有贬义的意思。 从手机浏览器访问《生活宝典》 |